商务部、财政部、环境保护部日前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》。
《通知》指出,将取消具有回收和拆解双重资质企业的回收资质,当地回收凭证发放部门要于5月15日前收回其未使用的回收凭证。未做到回收凭证、拆解凭证与旧家电一一对应的,不予兑付运费及拆解补贴。并要求对中标销售企业和经营五类家电(电视机、电冰箱、洗衣机、空调、电脑)商贸流通企业加大审核力度。
以旧换新销售额近1700亿元 根据商务部的统计,截至4月15日,全国家电“以旧换新”一共涉及5大类家电产品,销售了4500万台,销售额接近1700亿元。政策拉动的作用非常明显。